【导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3年11月17日(含)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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