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年度汇算的内容包括: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
1. 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2.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3. 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
✍根据公告,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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