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等为借款人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购买新建商品房篇)
借款人先登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厅、微信公众号或“秦皇岛公积金”手机APP准确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再到柜台办理面签手续。
一、借款人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军官证、护照);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离婚证(包括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5. 借款人名下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开发商开户行定);
6. 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组合贷款需要);
7. 与售房单位签订的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8. 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三、客服电话:0335-12329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驻银行网点的办理处上午执行9:00-12:00办理时间)
下午13:30-17:00(夏季6、7、8月14:3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秦皇岛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提取条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