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档案转出分为两种,个人委托存档和单位集体委托存档,存档人员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跳档函件等材料和证明,向现存档单位现场提交材料。
档案转出申请材料(2种方式)
1、个人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2、单位集体委托存档:
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档案转出办理流程
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申请档案通过审核后,档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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