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秦皇岛热力总公司暖气设施恢复/报停业务办理期限为2022年4月5日至9月30日,热用户恢复供热时,还须同时缴纳当年热费。
办理恢复供热时,须同时缴纳当年热费。
办理期限:2022年4月5日起至9月30日止。
1、随着2022-2023供暖期临近,暖气设施恢复/报停业务于9月30日截止,秦皇岛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温馨提醒广大热用户尽早办理相关业务。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广大热用户可关注“秦皇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
申请办理暖气恢复/报停的条件:
①房屋无拖欠热费;
②采暖设施须全部恢复/报停(不允许部分停供、拆除和恢复);
③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④暖气恢复/报停后不影响其他客户用热;
⑤对拖欠热费或违规用热而实施强制停供的客户,在恢复供热时,须补交所欠热费及违约金;
⑥办理恢复供热时,须同时缴纳当年热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2022年供暖缴费入口/最新消息、注水时间安排表、暖气恢复/报停业务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