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先到车辆所在地的旧车交易市场审核相关车辆,确定该车为正常合法的车辆。在交易市场缴纳交易费并拿到交易发票。
2.带着交易发票和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变更车辆证件
3.车管部门查验机动车,对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
4.车管部门审核提交资料,录入登记信息,制作核发牌证。
5.车管部门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办理地点
秦皇岛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
电话:0335-3160900; 0335-3160936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快速路辅路附近
办理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温馨提示:由于泰皇岛各区办理二手车买卖过户的费用都有所不同,在此提供的价格仅供参考。如果通过中介办理还要一定的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