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办幼儿园和普遍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申请贷款,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建立了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具体政策如下:
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学生资助】可获得秦皇岛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内容及标准、申领条件及方式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