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领人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即可,可以受理失业金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发放和流动就业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1年11月11日印发了《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并且提供“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即可,可以受理失业金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发放和流动就业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申请流程如下:
第一步:职工或者失业人员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步: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个人登录,支持多形式扫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点击【失业保险】再点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
第四步:点击左侧服务列表中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
♦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您的账户未进行认证或认证等级过低,无法访问本功能”提示,点击【点击进入】按钮。
♦进行答题认证即可。
第五步:进行转移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人员状态、户籍地址、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添加转出地行政区划信息,然后上传附件,点击【申请】。
申请成功后等待经办机构受理就可以啦,不用再盲目的多跑冤枉路,让信息替您跑路,经办机构为您办理后续所有转移业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