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才能领取生育津贴,建议尽快进行办理。
《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规定:
①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在秦皇岛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②在本市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在本市继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补支。
其他注意事项:
①符合条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生产完可至当地社保业务办理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②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最好尽快进行办理,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携相关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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