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户政业务办理相关规定,已取得居住证的公民,可申请在秦皇岛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规范》、《河北省公安厅关于简化户口落户手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秦政发[2015]36号规定:
办理条件:
1、公民申报户口迁移,符合迁入地城镇户口迁移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凭相关证明核准后,迁入地派出所为其本人及随迁人办理。
2、非秦皇岛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秦皇岛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已取得居住证的公民,可申请在秦皇岛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秦皇岛本地宝,回复【落户】可获秦皇岛五类(投靠/人才/买房/居住证/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入口/办理指南、办理单位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