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疫情原因,河北省决定推迟全省汽车促消费活动启动时间,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购车补贴适用对象/车辆、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详见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印发《全省促进汽车消费活动方案》,发放汽车惠民促消费资金5000万元,激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
活动时间:9月10日至10月31日,省级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补贴对象:全省居民;
参与补贴活动的汽车品种: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
具体补贴标准:
1、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至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
2、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
补贴方式:各市和雄安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选择确定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或直接补贴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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